上海共和國臨時政府(上海民族黨工作委員會代)決定,自2020年起,設立『上海獨立勳章』嘉獎制度,表彰對上海獨立運動作出特殊貢獻的國內外人士 。
一,設立上海獨立勳章評選委員會,每年一次評選和公佈上海獨立勳章獲得者名單。二,設立提名人若干,每年1-3月產生被提名人若干名,提交評選委員會評選產生年度勳章獲得者。三,上海民族黨黨員符合條件者,自動成為候選人,經評選委員會資格認證後,即成為年度勳章獲得者。四,上海民族黨黨員成為上海獨立勳章獲得者候選人條件:1,黨齡超過二年;2,捐助黨費平均每年達或超過120美元;3,自行組織或參加宣傳上海獨立運動的上街、露面、公開活動至少一次;4,前述三項條件缺一不可。五,上海獨立運動勳章一經獲得為終身榮譽,享有殊榮。包括自動獲得勳章提名人資格,並有機會成為評選委員會委員。六,上海民族黨黨員一旦退黨,或被除名出黨,經滬民黨黨員資格獲得的榮譽即被褫奪。七,上海獨立勳章獲得者若發生嚴重的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反上海獨立言論和行為,所獲得的上海獨立勳章榮譽亦將被褫奪。八,上海民族黨黨員可經被提名和黨員資格兩種途徑,最多獲得兩枚上海獨立勳章。九,尊重上海民族黨負責人何岸泉只接受來自上海臨時政府和上海民族黨之外的組織和個人授予的榮譽的決定。
支持上海獨立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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